5G通信網絡、高速鐵路、特高壓輸電技術……這些具有獨創性和引領性的中國技術發展成果近年來密集面世,讓世人為之驚艷。
不過與此同時,不少有識之士也在思考著一個問題:這些“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技術,是否需要一定的安全管理,以防止這些先進技術通過各種渠道流出,防止某些國家利用中國的技術反制中國?
6月8日發布的一則消息剛好能夠解答這一疑惑:新華社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國家發展改革委正牽頭組織研究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以更有效預防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具體措施將于近期出臺。
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即將面世,對于我國優勢核心技術安全保護工作,可謂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注意到,除此次引起熱議的這項“清單”制度外,我國在技術保護方面已開始進行大量實質性工作。未來,保護“中國創造”的安全網將更為嚴密、堅實。
建立制度保障中國技術優勢
“這一措施非常必要,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出發點是為了解決國家經濟安全方面的一些隱患,是保護經濟安全的重大動作。”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副會長霍建國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作出了這樣的評價。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也在采訪中向記者強調,此次我國即將設立的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是為了維護自身利益。這與被一些國家濫用的所謂“清單”制度有本質性的區別。
而在消息發布的6月8日當晚,新華社也發布“新華時評”稱:“一些國家采取極端手段阻斷全球科技合作體系,中國旗幟鮮明地表示反對。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意在為保障國家重大核心優勢技術安全樹立堅固屏障,防范某些國家利用中國的技術反過來遏制打壓中國的發展。”
該文章強調,從長遠看,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也將為我國實現創新驅動、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奠定更加堅實的制度基礎。
從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來看,此次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的行動,有著充分的法律依據。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條就規定:國家建立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的制度和機制,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特定物項和關鍵技術、網絡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項和活動,進行國家安全審查,有效預防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
中國擁有多項領先“命脈技術”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有關表述,目前,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正在建立之中,具體措施將于近期出臺。
一旦這些制度正式落地,哪些中國掌握的關鍵技術將納入保護范圍之內?
對此,霍建國向記者簡明扼要地分析稱:“未來,一定是我們有而別人沒有的技術,能夠進入保護的名單。”
記者也注意到,從當前技術發展動向來看,我國已掌握多種在世界范圍內處于領先梯隊的先進技術和工藝。例如,“中國稀土之父”徐光憲從上世紀80年代起創立串級萃取理論,并運用于實際生產。這一全新分離方法,使得中國一舉確立世界稀土強國地位。
招商證券之前發布的一份研報結合數據分析稱,2018年全球稀土礦產品產量約19.5萬噸,其中中國產量約12萬噸,占62%;全球稀土冶煉分離產量約為14.6萬噸,其中中國產量12.5萬噸,占到近86%。
研報指出,我國在冶煉分離產量中的占比高于在礦產品中的占比,這說明我國的稀土冶煉分離產業在全球稀土產業中居主導地位,即全球其他區域開采的稀土產品需運輸到中國進行冶煉分離。
此外,在另一項重要前沿技術——5G通信的發展方面,中國在世界上也占據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
此前,工信部曾經披露:“5G標準是全球產業界共同參與制定的統一國際標準,我國堅持自主創新與開放合作相結合,聲明的標準必要專利占比超過30%,5G產業已建立競爭優勢。”
德國一家擁有龐大專利數據庫的公司IPlytics的數據也顯示,截至今年3月,中國為5G通信系統申請了34%的標準必要專利(SEPs),比其4G專利份額增加了50%以上。在全球范圍內力壓瑞典、芬蘭等傳統通信技術強國,排名第一。
出口管制法也已納入立法計劃
除了此次公布的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外,近年來,我國在事關國家安全的技術和產品保護方面,也已經邁出一系列實質性步伐。
例如,2017年6月,商務部就對外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草案征求意見稿)。據同時發布的起草說明介紹,實行出口管制是有效維護我國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的重要手段。要充分發揮出口管制法在維護國家安全、保護重要戰略稀缺資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
據介紹,草案規定了科學完備的管制清單制度。國家出口管制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出口管制政策,綜合評估國家安全、技術發展、國際市場供應、國際義務、對貿易和產業競爭力的影響等因素,在科學研究和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和調整出口管制清單。
根據出口管制法草案征求意見稿第三條的表述,該法規定的出口管制對象不僅包括實物,如貨物或物資,也包括無形的技術和服務。
目前,這部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進入到怎樣的階段?記者注意到,在去年9月發布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出口管制法被納入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第一類項目”行列。
在今年5月發布的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中,出口管制法草案與其他12部法律草案一起,被列入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案行列。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