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變電設備運維“兩個替代”工作開展,篩選一批優質聲紋監測裝置,促進聲紋監測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保障電力設備的運行可靠性,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委托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統一組織開展聲紋監測裝置集中檢測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檢測安排
(一)檢測對象
本次工作的檢測對象為聲紋監測裝置(包括傳感器、數據采集單元、存儲分析單元以及數據傳輸線路)。送檢樣品類型及數量要求詳見表1。
(二)檢測依據
EPRI 503-2022電力設備聲學指紋監測裝置和系統檢測方法(詳見附件1)2. DL/T 1432.1-2015 變電設備在線監測裝置檢驗規范 第1部分通用檢驗規范
(三)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3月28日17:00;
送樣時間:報名確認后至4月2日17:00;
集中檢測時間:2022年4月3日至4月28日。
二.報名要求
1.集中檢測工作依據本公告附件1方案執行,按照“自愿報名、限期完成”的原則,各聲紋監測裝置制造廠商可自愿報名參加。
2. 本次集中檢測不接受貼牌產品報名,送檢廠商應具備裝置的設計、制造、安裝、數據接口調試能力;送檢廠商應提供承諾函,承諾對產品質量負責,并具備相應的技術服務能力。
3. 送檢產品應為批量化生產的定型產品,送檢廠商需提供聲紋監測裝置或遠程智能巡視系統在不少于一個變電站的應用證明(含產品現場照片及應用單位蓋章)。
4.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報名結束,送檢廠商需填寫報名表并加蓋公章,將報名表(附件2)、應用證明、承諾函、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的掃描件發送到檢測機構聯系人郵箱。由檢測機構根據報名材料組織樣品送樣交樣,并在現場對樣品進行詳細拍照和記錄,交樣后不得更換檢測樣品。
三、注意事項
1.各送檢單位指定不超過2名人員參加檢測工作,不允許非指定人員入場,人員發生變更應及時與組織方聯系。
2. 送檢單位應服從組織單位安排,參與檢測雙方均需嚴格遵守檢測工作紀律,保證檢測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 各送檢單位在進入實驗室前需先簽署安全作業聲明書,入場后遵循組織方安全管控要求,不得拍照且不得隨意觸碰更改實驗室檢測環境。
4. 檢測過程中,送檢樣品如需在不同實驗室開展不同項目檢測時,應嚴格遵守樣品流轉手續,樣本流轉時需要送檢單位指派一名人員和檢測方人員共同移送設備。
5. 本次檢測將開展產品形態查重工作,如發現形態雷同產品,將不予頒發檢測合格證書。
四、聯系方式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設備管理部 汪金禮 18505510709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韓帥 15652912119 hanshuai@epri.sgcc.com.cn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廖思卓 13001990616 liaosizhuo@epri.sgc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