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完善調度運行機制。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嚴肅調度紀律,確保電網安全運行。加強配電網調度智能化建設和信息安全防護系統建設全面提升可觀可測、可調可控能力,逐步構建主配微網協同的新型有源配電網調度模式。建立源網荷儲協同調控機制不斷完善新能源功率調控機制,優化分布式新能源滲透率較高地區的保護控制策略,建立健全新型儲能調控制度和調用機制,支持各類用戶側調節資源通過虛擬電廠、負荷聚合等方式參與市場提高配電網調節能力、資源配置能力和自愈能提高狀態實時感知與故障處理能力,加強分級分層控制,強化分布式電源管控能力。”
《指導意見》指出,配電網的發展目標,是在增強保供能力的基礎上,推動配電網在形態上從傳統的 “無源”單向輻射網絡向“有源”雙向交互系統轉變,在功能上從單一供配電服務主體向源網荷儲資源高效配置平臺轉變。同時,還強調鼓勵多元主體投資配電網,創新投資方式。
一是對配電網功能調整的重視。《指導意見》指出,配電網作為重要的公共基礎設施,在保障電力供應、支撐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推進,配電網正逐步由單純接受、分配電能給用戶的電力網絡轉變為源網荷儲融合互動、與上級電網靈活耦合的電力網絡,在促進分布式電源就近消納、承載新型負荷等方面的功能日益顯著。
二是對配電網“有源”化的要求。配電網能否直接接入電源成為“有源”配電網,是一大爭議話題,困擾著大多數增量配電網的經營者。《指導意見》明確指出,配電網的發展目標,是在增強保供能力的基礎上,推動配電網在形態上從傳統的 “無源”單向輻射網絡向“有源”雙向交互系統轉變,在功能上從單一供配電服務主體向源網荷儲資源高效配置平臺轉變。
三是鼓勵多元主體投資配電網。自2015年中發9號文提出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業務,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業務以來,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成為推動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之一,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遇到了很多困難,讓不少人產生了困惑。
原文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緊扣新形勢下電力保供和轉型目標,有序擴大配電網投資,提高投資效益,協同推進配電網建設改造,系統推進配電網與源荷儲科學融合發展,全面提升城鄉配電網供電保障能力和綜合承載能力,以配電網高質量發展助力新型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實現“雙碳”目標,加快中國式現代化進程。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供電,增強保障能力。將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作為首要任務,適度超前規劃建設配電網,持續優化網架結構,保持合理供電裕度,縮小城鄉供電差距。適當提高設防標準,協同提升重要用戶應急保障水平,夯實本質安全基礎。
堅持綠色發展,助力低碳轉型。加快配電網建設改造和智慧升級,強化源網荷儲協同發展。切實滿足分布式新能源發展需要,全力支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積極推動新型儲能多元發展,全面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堅持統籌銜接,強化規劃引領。牢固樹立系統思維,加強配電網規劃與國家發展戰略、城鄉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在編制、實施過程中的銜接互動。深化多部門聯動協作,實現源網荷儲資源的科學有序配置。
堅持科學管理,促進提質增效。建立健全配電網科學發展機制,強化全過程管理。創新配電網運營管理模式,提升標準化水平,推進先進科技研發和應用,深化電力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提高配電網質量和效益。
(三)發展目標
圍繞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的總目標,打造安全高效、清潔低碳、柔性靈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電系統,在增強保供能力的基礎上,推動配電網在形態上從傳統的“無源”單向輻射網絡向“有源”雙向交互系統轉變,在功能上從單一供配電服務主體向源網荷儲資源高效配置平臺轉變。
到2025年,配電網網架結構更加堅強清晰,供配電能力合理充裕;配電網承載力和靈活性顯著提升,具備5億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萬臺左右充電樁接入能力;有源配電網與大電網兼容并蓄,配電網數字化轉型全面推進,開放共享系統逐步形成,支撐多元創新發展;智慧調控運行體系加快升級,在具備條件地區推廣車網協調互動和構網型新能源、構網型儲能等新技術。
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電網柔性化、智能化、數字化轉型,實現主配微網多級協同、海量資源聚合互動、多元用戶即插即用,有效促進分布式智能電網與大電網融合發展,較好滿足分布式電源、新型儲能及各類新業態發展需求,為建成覆蓋廣泛、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提供有力支撐,以高水平電氣化推動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目標。
二、補齊電網短板,夯實保供基礎
(一)全面提升供電保障能力。適度超前規劃變配電布點,優化電網設施布局,打造堅強靈活電網網架。加快推進城鎮老舊小區、城中村配電設施升級改造,嚴格落實城鎮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新建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防洪防澇等要求,有序推進高層小區一級負荷雙重電源改造。加快推進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完善農村電網網架結構,加強縣域電網與主網聯系,穩妥推進大電網延伸覆蓋,因地制宜建設可再生能源局域網,持續加大邊遠地區、脫貧地區、革命老區農村電網建設力度。科學補強薄弱環節,系統梳理形成供電方向單一的縣域配電網清單,有針對性開展供電可靠性提升改造。常態化監測摸排主(配)變重滿載、線路重過載、電壓越限等問題,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消除供電卡口。在有條件的地區,結合技術經濟比較,開展交直流混合配電網、柔性互聯等新技術應用,探索采用配電網高可靠性接線方式。
(二)提高裝備能效和智能化水平。加快老舊和高耗能設備設施更新改造,改造后須達到能效節能水平,并力爭達到能效先進水平。2025年,電網企業全面淘汰S7(含S8)型和運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達不到準入水平的配電變壓器,全社會在運能效節能水平及以上變壓器占比較2021年提高超過10個百分點。持續推進設備標準化建設,全面應用典型設計和標準物料,積極推廣高可靠、一體化、低能耗、環保型、一二次融合設備。進一步拓展網絡通信、大數據、自動控制等技術的應用范圍,持續提升配電自動化有效覆蓋率,逐步提升負荷控制能力。合理配置監測終端、無人巡檢終端、帶電作業機器人等設施設備,加快設備狀態智能監測分析、電網災害智能感知等技術應用。創新應用數字化技術,加強配電網層面源網荷儲協同調控。挖掘電力數據價值,促進電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保障數據安全。
(三)強化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合理提高核心區域和重要用戶的相關線路、變電站建設標準,推進本地應急保障電源建設,統籌調配使用移動應急電源,重要用戶應按要求配置自備應急電源,提升極端狀態下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保障能力。提升電網綜合防災能力,加強對雨雪冰凍氣象變化規律的研究,加快修訂完善臺風、凍雨覆冰、大風舞動災害的區域分布圖,差異化提高局部規劃設計和災害防控標準,增強防范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推進不符合要求的既有地下配電設施向地面遷移或實施防澇改造,防范森林草原火災和人身觸電事故。
三、提升承載能力,支撐轉型發展
(一)滿足大規模分布式新能源接網需求。結合分布式新能源發展目標,有針對性加強配電網建設,配套完善電網穩定運行手段,保障電能質量。統籌配電網容量、負荷增長及調節資源,系統開展新能源接網影響分析,評估配電網承載能力,建立可承載新能源規模的發布和預警機制,引導分布式新能源科學布局、有序開發、就近接入、就地消納。
(二)滿足大規模電動汽車等新型負荷用電需求。開展不同場景下電動汽車充電負荷密度分析,建立配電網可接入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容量的信息發布機制,引導充電設施合理分層接入中低壓配電網。加強雙向互動和條件匹配分析,科學銜接充電設施點位布局和配電網建設改造工程,助力構建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布局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網絡。結合負荷特性分析,有序安排配電網升級改造,滿足電采暖、電鍋爐、港口岸電等電能替代設施用電需求。
(三)推動新型儲能多元發展。基于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分析,根據不同應用場景,科學安排新型儲能發展規模。引導分布式新能源根據自身運行需要合理配建新型儲能或通過共享模式配置新型儲能,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在電網關鍵節點、電網末端科學布局新型儲能,提高電網靈活調節能力和穩定運行水平。支持用戶側儲能安全發展,加強計量管理,實現應采盡采,圍繞分布式新能源、充電設施、大數據中心等終端用戶,探索儲能融合應用新場景,支持參與電網互動。推動長時電儲能、氫儲能、熱(冷)儲能技術應用。
(四)推動電力系統新業態健康發展。基于分布式新能源的接入方式和消納特性,建設滿足分布式新能源規模化開發和就地消納要求的分布式智能電網,實現與大電網兼容并存、融合發展。推動微電網建設,明確物理邊界,合理配比源荷儲容量,強化自主調峰、自我平衡能力。挖掘用戶側調節潛力,鼓勵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車網互動等新業態創新發展,提高系統響應速度和調節能力。大電網要為分布式智能電網、微電網接入公共電網創造便利條件,簡化接網程序,雙方要明確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界面,以及調度控制、交互運行、調節資源使用等方面的權利與義務。
四、強化全程管理,保障發展質量
(一)統籌制定電網規劃。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強配電網規劃環節的管理,組織電網企業編制規劃并督促實施。配電網規劃要全面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等國家戰略任務要求,做好與新能源、電動汽車、儲能等產業發展規劃的聯動,加強與城鄉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支持水電氣等公共基礎設施市政管廊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充分考慮地方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和特點,堅持差異化規劃配電網,提高效率效益。
(二)優化項目投資管理。電網企業要聚焦電網主業,持續加大配電網投資力度。鼓勵多元主體投資配電網,創新投資方式。直接接入配電網的新能源場站、儲能電站接網工程投資原則上由電網企業承擔,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接網工程,相關主體可自主投資建設,并經雙方協商同意,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進行回購。扎實開展配電網工程定額管理和造價計算,推廣標準化、模塊化工程,降低投資成本,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提高配電網、特別是10千伏及以下配電網工程的核準或備案辦理效率。
(三)協同推進工程建設。建立多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壓實各級責任,加強基層協調力度,高效推進項目選址選線、用地手續審批等工作,專題解決重大項目、重點區域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問題,推動項目盡快落地。結合城市道路、橋梁、綜合管廊等市政建設工程,協同實施架空線整治、入地等配電網升級改造。加強施工隊伍、施工工藝管理,開展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督管理,確保工程建設安全,提高工程建設質量。
(四)完善調度運行機制。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嚴肅調度紀律,確保電網安全運行。加強配電網調度智能化建設和信息安全防護系統建設,全面提升可觀可測、可調可控能力,逐步構建主配微網協同的新型有源配電網調度模式。建立源網荷儲協同調控機制,不斷完善新能源功率調控機制,優化分布式新能源滲透率較高地區的保護控制策略,建立健全新型儲能調控制度和調用機制,支持各類用戶側調節資源通過虛擬電廠、負荷聚合等方式參與市場,提高配電網調節能力、資源配置能力和自愈能力。提高狀態實時感知與故障處理能力,加強分級分層控制,強化分布式電源管控能力。
(五)提升運維服務水平。加強設備巡視和維護,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和隱患。開展精益化運維檢修,優化停電計劃安排,加強故障快速搶修復電管理,推廣配電網故障主動搶修技術和“先復電、后修復”模式,減少停電時間、次數和影響范圍。電力用戶應加強自身設施的運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避免對公用電網造成影響。修訂完善接網標準,強化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基礎。簡化接網流程,加快接網工程建設和調試驗收工作,提升服務效率。支持依托配電網發展綜合能源服務。
五、加強改革創新,破解發展難題
(一)持續推進科技創新。加強有源配電網規劃方法、運行機理、平衡方式,以及微電網、虛擬電廠等新模式的調度運行控制方法研究,完善相關標準,積極開展國際合作。探索新型儲能優化布局及高效利用,開展充電設施高效承載技術研究,促進新主體靈活接入。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在配電網技術和模式創新方面開展先行先試。
(二)健全市場交易機制。明確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微電網、虛擬電廠等新主體、新業態的市場準入、出清、結算標準,研究設計適宜的交易品種和交易規則,鼓勵多樣化資源平等參與市場交易。健全多時間尺度和多層次電力市場,滿足多元化需求。創新拓展新型電力系統商業模式和交易機制,為工商業電力用戶與分布式電源、新型儲能等主體開展直接交易創造條件。
(三)持續優化電價機制。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建立健全電動汽車居民充電樁分時電價機制;電力現貨市場持續運行地區,推動根據現貨價格信號動態調整峰谷時段劃分,改善用戶用電特性。研究完善儲能價格機制。在評估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基礎上,研究完善更好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的輸配電價機制。
(四)完善財政金融政策。發揮好中央投資引導帶動作用,深入推進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配電網項目建設。建立健全邊遠地區電力普遍服務投資和運維成本疏導機制,鼓勵地方政府采用財政補貼、財稅減免等政策,引導更多資源配置到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鼓勵金融機構提高金融服務能力,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充電基礎設施、新型儲能建設。
六、加強組織保障,統籌推進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地方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和價格、住建、國土等相關主管部門,能源監管機構,各類電力企業,新業態項目單位,以及重要電力用戶協同合作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全面落實配電網高質量發展各項要求。
(二)壓實各方工作責任。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制配電網規劃,優化項目審批流程,加強配電網建設改造和運行管理,提高投資效率,控制電網造價;主動對接相關部門和基層政府,協調站址、廊道資源,保障工程順利實施。電力企業和有關新業態項目單位是配電網建設和運營的實施主體,要主動增強服務意識、持續提升服務質量,做好項目管理、建設施工、運行維護、接網服務等工作,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按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及時發現問題并推動解決。
(三)持續開展監管評估。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按職責加強對配電網發展的跟蹤分析和監督管理,及時評估成效、總結改進。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適時組織評估總結,對在城中村配電網改造、農村電網鞏固提升以及分布式新能源接網運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接網互動、源網荷儲協同運行控制等重點任務上取得顯著成效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予以宣傳推廣。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能 源 局
2024年2月6日
政策解讀
配電網作為重要的公共基礎設施,在保障電力供應、支撐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推動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助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能的新型電力系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從四個方面對《意見》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黨的二十大要求深入推進能源革命,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新形勢下,為實現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和清潔低碳轉型,需要配電網進一步提質升級。一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要求配電網更加堅強可靠,必須持續加強配電網建設,提升抗災防災能力,不斷增強供電的可靠性和充裕性,增進民生福祉。二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配電網具備更強的承載力,必須適應大規模分布式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新型儲能、虛擬電廠等新主體、新業態接入需要,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比重。三是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要求配電網更加智慧靈活,在形態上需要從傳統的“無源”單向輻射網絡向“有源”雙向交互系統轉變,在功能上需要從單一供配電服務主體向源網荷儲資源高效配置平臺轉變。
配電網是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覆蓋城鄉區域,連接千家萬戶,是電力供應的“最后一公里”。《意見》緊扣新形勢下電力保供和轉型目標,堅持規劃引領、強化全程管理、協同推進建設,將全面提升城鄉配電網供電保障能力和綜合承載能力,加快推進配電網數字化轉型,促進配電網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要求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明確堅持安全供電、增強保障能力,堅持綠色發展、助力低碳轉型,堅持統籌銜接、強化規劃引領,堅持科學管理、促進提質增效的基本原則。《意見》提出打造安全高效、清潔低碳、柔性靈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電系統。到2025年,配電網網架結構更加堅強清晰、供配電能力合理充裕、承載力和靈活性顯著提升、數字化轉型全面推進;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電網柔性化、智能化、數字化轉型,實現主配微網多級協同、海量資源聚合互動、多元用戶即插即用,有效促進分布式智能電網與大電網融合發展。
三、重點任務
《意見》在電力保供、轉型發展、全程管理、改革創新方面提出4項重點任務。
一是補齊電網短板,夯實保供基礎。目前,雨雪冰凍、臺風、洪澇等自然災害頻發,部分配電設施運行年限長、能耗高、標準不統一,存在設備過載、供電容量不足、抗災能力較弱等情況,影響用戶供電質量。為全面提升供電保障能力,《意見》提出加快推進城鎮老舊小區、城中村配電設施升級改造,科學補強薄弱環節,并提高裝備能效和智能化水平。《意見》強調合理提高核心區域和重要用戶的相關線路、變電站建設標準,差異化提高局部規劃設計和災害防控標準,提升電網綜合防災能力。
二是提升承載能力,支撐轉型發展。我國分布式新能源發展較快,截至2023年底裝機規模已超過2.5億千瓦,部分地區承載力接近極限,存在配電網電壓越限、電網調峰困難的情況。為滿足大規模分布式新能源接網需求,《意見》提出有針對性加強配電網建設,評估配電網承載能力,引導分布式新能源科學布局、有序開發、就近接入、就地消納。電動汽車的普及,帶動充電需求快速增長,但部分商業區、居民區等配變容量不足,難以支撐大規模充電設施接入。為滿足電動汽車等新型負荷用電需求,《意見》提出科學銜接充電設施點位布局和配電網建設改造工程,并開展充電負荷密度分析,引導充電設施合理分層接入中低壓配電網。為促進各類新主體更好發揮作用,《意見》提出推動新型儲能多元發展和電力系統新業態健康發展。
三是強化全程管理,保障發展質量。配電網規劃建設需要與多部門統籌協調,部分電力設施改造涉及與其它基礎設施的協同優化,點多面廣、環節多、鏈條長。為提高效率效益,《意見》強調統籌制定電網規劃,加強與城鄉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建立多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協同推進工程建設。在優化項目投資管理方面,《意見》提出電網企業持續加大配電網投資力度,并鼓勵多元主體投資配電網。在運行維護方面,《意見》強調完善調度運行機制、提升運維服務水平。
四是加強改革創新,破解發展難題。新形勢下配電網發展面臨著新挑戰,需要深入推進改革創新,著力破解技術和體制機制難題。《意見》提出持續推進科技創新,加強配電網規劃方法、運行機理、平衡方式、調度運行控制方法研究。為健全新主體、新業態的市場交易機制,《意見》提出研究設計適宜的交易品種和交易規則,鼓勵多樣化資源平等參與市場交易,并持續優化電價機制。在完善財政金融政策方面,《意見》提出發揮好中央投資引導帶動作用、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配電網項目建設等舉措。
四、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全面落實配電網高質量發展各項要求。二是壓實各方工作責任,明確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電力企業和有關新業態項目單位等方面的工作責任。三是持續開展監管評估,加強對配電網發展的跟蹤分析和監督管理,及時評估成效、總結改進,對取得顯著成效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予以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