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國家能源局貴州監管辦關于征求《貴州電力爬坡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文件指出,爬坡輔助服務費用分攤方:1.貴州電網統調范圍內電力電量平衡的發電機組(單機容量100MW及以上的發電機組,暫不包括抽水蓄能電站);2.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包括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等);3.電力調度機構集中式管理的風電發電場、光伏發電站;4.其他需要分攤爬坡輔助服務費用的市場主體。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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